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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关于征集校史档案资料的通知

2019年09月04日 09:07  点击:

各单位、各位校友:

档案资料是学校发展的历史记录,是传承学校优良传统和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在学校喜迎60周年华诞之际,为展示学校发展历程,弘扬校园文化,推动学校新时期高质量跨越发展,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面向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及家属、海内外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征集校史档案资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1960年至今,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建校以来的档案资料。

二、征集内容

1.上级领导、社会知名人士及重要外宾来校指导、参观和访问的视频、照片、题词、纪念品等;曾受到国家、省领导人接见的集体照片、个人合影照片等。

2.学校历任领导、知名教师的任命、聘书、证书、论著、手稿、日记、信函、书画作品,以及在校期间使用过的代表性实物等。

3.学校各历史时期重大事件、活动中形成的资料、实物;各类大型活动中收到的重要贺信、贺电、礼品;社会媒体对学校重要事件、活动、人物的报道等。

4.党代会、团代会及党团组织活动的重要资料等。

5.学校师生员工参加的各类重要活动、赛事的资料、实物等。

6.具有重要历史价值或代表意义的教具、教案、仪器设备、工具、模型等。

7.反映学校特定历史背景下典型的工作生活用品、具有时代特征的各种资料、实物,包括回忆录、自传、事迹介绍、轶事、毕业证、学位证、毕业文凭、毕业分配派遣证、成绩单、校标、校徽、个人身份证件(如工作证、学生证、借书证等)、纪念章、票证等,有重大影响的专著、译著、教材、论文或论文集等。

8.学校集体或个人获得国家、省部级的各类表彰、奖励的资料、实物。

9.反映学校不同时期风貌的校园建筑、校园风光的老照片、匾额、碑石(文)及拓片。

10.历届毕业生合影照片、毕业纪念册、师生间赠言题签等。

11.其他能够反映学校发展历史的有价值的资料和实物。

三、征集材料的载体

纸质类、电子类、声像类、实物类等。

四、征集方式

1.捐赠。凡属单位、个人收藏的档案资料,经协商自愿捐赠的,均由学校档案馆办理捐赠手续并颁发收藏证书。捐赠者享有著作权的档案资料,将依法予以保护。

2.寄存。对于不便捐赠的物件、资料,本人有寄存意愿的,学校档案馆可代为保管,寄存者仍享有其所有权。

3.复制。在征得本人同意后,可由学校档案馆进行复制、复印和拍照。

4.有偿捐赠。有意愿将档案资料有偿捐赠的,由档案馆报学校后协商解决。

五、征集说明

1.所征集的各类档案资料应能够反映学校的办学历史和成就,体现学校的文化传统和精神,展示学校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影响力。

2.提供图片资料的,请尽可能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由、主要参加人姓名、时任职务等。

3.对所有捐赠的资料,档案馆进行登记造册,规范管理使用,优先保证提供本人使用。

4.欢迎向档案馆提供有价值的线索。

六、征集途径

1.电子件发送至archives@nuist.edu.cn

2.直接送达或投递档案馆,以快递方式投递的由档案馆付快递费。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宁六路219号,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档案馆收,邮编:210044。

3.通知档案馆上门收集整理、复制拷贝和取件。

4.联系方式:025-58731208(吴老师),025-58235192(沈老师)。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2019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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