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档案利用的实际情况,档案馆定于12月15-17日进行2015级普通本科学生档案接收工作,同时将2016届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2012级)档案发还各相关学院。 为本次学生档案交接工作有序进行,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接收及发还范围 此次接收2015级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新生档案,发还全部目前库存2016届应届毕业生(2012级)档案。 二、移交时间安排 根据各学院学生数,将各学院学生档案交接的时间段作以下划分:
单位 |
移交时间 |
大气科学学院 |
2015年12月15日上午 |
应用气象学院 |
2015年12月15日上午 |
遥感学院 |
2015年12月15日下午 |
大气物理学院 |
2015年12月15日下午 |
水文气象学院 |
2015年12月15日下午 |
海洋科学学院 |
2015年12月15日下午 |
传媒与艺术学院 |
2015年12月16日上午 |
信息与控制学院 |
2015年12月16日上午 |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
2015年12月16日上午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2015年12月16日下午 |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
2015年12月16日下午 |
计算机与软件学院 |
2015年12月17日上午 |
公共管理学院 |
2015年12月17日上午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2015年12月17日上午 |
语言文化学院 |
2015年12月17日下午 |
经济管理学院 |
2015年12月17日下午 |
三、档案交接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分工。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次学生档案交接工作,指定负责人负责本院学生档案交接工作的总体安排与协调,确保学生档案交接安全、有序、规范。 (二)提前准备,按时交接。请各学院提前对需移交的新生档案进行全面的检查、梳理、装袋、密封,封口骑缝加盖学院公章,按照学生专业、班级、学号分类排序,在规定的时间送交档案馆,并领回发还的应届毕业生档案。 (三)相互协作,手续完备。档案交接过程中,请学院负责老师与档案馆工作人员共同履行好档案交接的各项手续。对于移交档案,请填写好一份《学生档案移交汇总表》及一式三份《学生档案移交明细表》(相关表格请参见附件),并将相应表格的同格式电子版发至档案馆联系人电子信箱;对于发还的毕业生档案,请学院负责领取的老师配合档案馆工作人员对照存档清单做好清点、核对工作之后领回。 四、档案馆联系信息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58731219,8219 电子信箱:001317@nuist.edu.cn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档案馆 2015年12月8日 附件一:档案移交汇总表 .xls 附件二:档案移交明细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