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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收2015级普通本科学生档案与发还2016届普通本科毕业生档案的通知

2015年12月08日 09:53  点击:

各学院:

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档案利用的实际情况,档案馆定于12月15-17日进行2015级普通本科学生档案接收工作,同时将2016届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2012级)档案发还各相关学院。

为本次学生档案交接工作有序进行,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接收及发还范围

此次接收2015级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新生档案,发还全部目前库存2016届应届毕业生(2012级)档案。

二、移交时间安排

根据各学院学生数,将各学院学生档案交接的时间段作以下划分:

单位

移交时间

大气科学学院

2015年12月15日上午

应用气象学院

2015年12月15日上午

遥感学院

2015年12月15日下午

大气物理学院

2015年12月15日下午

水文气象学院

2015年12月15日下午

海洋科学学院

2015年12月15日下午

传媒与艺术学院

2015年12月16日上午

信息与控制学院

2015年12月16日上午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5年12月16日上午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5年12月16日下午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2015年12月16日下午

计算机与软件学院

2015年12月17日上午

公共管理学院

2015年12月17日上午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15年12月17日上午

语言文化学院

2015年12月17日下午

经济管理学院

2015年12月17日下午

三、档案交接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分工。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次学生档案交接工作,指定负责人负责本院学生档案交接工作的总体安排与协调,确保学生档案交接安全、有序、规范。

(二)提前准备,按时交接。请各学院提前对需移交的新生档案进行全面的检查、梳理、装袋、密封,封口骑缝加盖学院公章,按照学生专业、班级、学号分类排序,在规定的时间送交档案馆,并领回发还的应届毕业生档案。

(三)相互协作,手续完备。档案交接过程中,请学院负责老师与档案馆工作人员共同履行好档案交接的各项手续。对于移交档案,请填写好一份《学生档案移交汇总表》及一式三份《学生档案移交明细表》(相关表格请参见附件),并将相应表格的同格式电子版发至档案馆联系人电子信箱;对于发还的毕业生档案,请学院负责领取的老师配合档案馆工作人员对照存档清单做好清点、核对工作之后领回。

四、档案馆联系信息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58731219,8219

电子信箱:001317@nuist.edu.cn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档案馆

2015128

附件一:档案移交汇总表 .xls

附件二:档案移交明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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