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部门概况 档案工作网络 档案法规 档案征集 服务指南 下载专区 联系我们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档案统计制度

2016年07月29日 15:49  点击:

学校档案部门应当按照《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建立档案统计台帐,以便掌握档案的收进、整理、利用、移出、销毁和档案部门各种情况数据。为此,特规定如下:

1、档案库存量统计:包括往年总库存量,本年度进库量、合计库存量。

2、各类档案年度归档数量统计:按年度对不同门类档案进行统计。

3、档案利用情况统计:对档案案卷利用卷次,档案利用人次,复制情况进行统计。

4、档案鉴定、清理情况统计:对不同保管期限案卷数量及有关变化情况进行统计;对档案遗失、损坏、销毁情况进行统计。

5、按照国家、江苏省档案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报送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报表。

6、档案统计工作必须由专人负责严肃认真,实事求是。



上一条: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下一条: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兼职档案员工作职责

关闭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7-2009  版权所有: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档案馆  制作维护与技术支持:陆勇